瀛睿律師事務所
  • 首頁
  • 關於瀛睿
    • 瀛睿文化
    • 合作夥伴
  • 業務領域
    • 爭議解決
    • 家族傳承
    • 投資併購
    • 創業投資
    • 海外資產配置
    • 資本市場規畫
    • 知識產權跨境規畫
    •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
    • 私募基金與信託
    • 研究與政府關係法制
  • 專業團隊
  • 出版物
  • 聯繫我們
  • 社會責任
  • 直播-智權午休室
  • 招賢納士
  • 首頁
  • 關於瀛睿
    • 瀛睿文化
    • 合作夥伴
  • 業務領域
    • 爭議解決
    • 家族傳承
    • 投資併購
    • 創業投資
    • 海外資產配置
    • 資本市場規畫
    • 知識產權跨境規畫
    •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
    • 私募基金與信託
    • 研究與政府關係法制
  • 專業團隊
  • 出版物
  • 聯繫我們
  • 社會責任
  • 直播-智權午休室
  • 招賢納士

網路直播名人兔頭哥在網路開設頻道播放音樂,被音樂公司提出侵權告訴。

6/14/2017

 
最近網路直播名人兔頭哥,因開設頻道不限時播放音樂,被唱片公司提出違反著作權告訴;另外還有123KUBO酷播關閉網站、去年追劇神器「Luv TV」因涉嫌侵害著作權法遭逮捕起訴等不少線上影音的新聞。

直播回顧連結: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winteam500/videos/1154449144659041/

這些案例中,兔頭哥、Luv TV自行上傳未經授權的影音供使用者觀賞,同時涉及👉🏻「重製行為」、「公開傳輸行為」。

而若上傳到平台後,吸引網友的點擊流量,賺取廣告費💵,具有從中受有利益的事實,便有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第87條的規定。

其實,隨著數位生活越益發達,我們日常中多有不小心侵害著作權的行為。例如:買CD、DVD後壓製成電子檔案存在手機或雲端上供自己使用,其實已經侵害了重製權,但考量到這只是❗️私人領域❗️之重製,也❗️沒有營業目的❗️,著作權法第51條便訂定了合理使用來免除該侵權行為。

但若將電子檔案上傳到諸如YouTube、Sound Cloud等線上影音匯流平台,就有可能侵害了公開傳輸權。也因此,平台業者增設了檢舉機制,將涉嫌侵權的檔案刪除,或將影片中的音樂消音,便可主張責任避風港的適用;但上傳者仍有可能吃上官司,不可不慎。

然而,一般人轉貼分享盜版網址,或追劇APP僅提供彙整結果,真能因此沒有觸法的疑慮嗎?

如果分享人或APP業者,明知👀網址影音是盜版上傳,還把連結提供分享給其他人點選觀看(如同123KUBO串連網路上的資源讓使用者直接點選),雖然自己不是上傳影音的行為人,仍有可能成為侵害公開傳輸權的共犯或幫助犯。大家在分享影音連結時,必須多加小心,避免不小心觸法。

#小柳魚智權午休室
#每週三中午1245到1點
#瀛睿律師事務所

圖片

評論已關閉。
Proudly powered by Weebly